笔者本以为欧盟其实就是为了多罚点款,因为《数字市场法》的最高罚款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5倍,但仔细看了对应的法条,发现也不全是这个原因,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这个事情以及我国的相关法规。
2023年底,《纽约时报》起诉ChatGPT的开发者OpenAI和其伙伴微软公司的案件引发了全球关注,近日OpenAI基金会在公司网站发布博客《OpenAI与新闻业》,称:我们支持新闻业,与新闻机构合作,并认为《纽约时报》的诉讼毫无根据。今天就结合该博客的内容,跟大家分享一下笔者的看法。
品牌商能不能限定下游批发零售商的销售价格?很多人会觉得这是品牌商自主定价权,但其实200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对此做了近乎禁止的严格限制,引发了不少争议。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版《反垄断法》增加了安全港条款:对市场份额低的中小企业网开一面,可以有条件对转售进行限价了。今天跟大家聊一下这个安全港的由来。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建议针对富豪移民的税收征管漏洞以及部分富豪移民逃税后仍在国内赚钱的现象,“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在弃籍者的税收清缴、个税征管和征管流程等方面加以完善” 。
近日,邓伦因偷逃税款被上海市税务机关追缴并罚款1.06亿元。根据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邓伦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中披露的细节,邓伦偷逃税款和少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那么税务机关“翻旧账”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会翻到邓伦的旧账?
我国法律并未对增资价格进行强制性规定,因此,有些公司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引入第三方或自身进行折价增资(不公允增资)来恶意稀释小股东股权。该种行为构成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滥用股东权利并损害了小股东权益,此时小股东可诉请确认关于不公允增资的相关股东会决议无效,亦可诉请损害赔偿。
摘要:滴滴此前两笔交易——2015年滴滴和快的的合并以及2016年滴滴收购优步中国——被倒查违反《反垄断法》的风险正在不断变大。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对互联网领域22起未申报经营者集中违
互联网贷款并不是新鲜的玩法,早年P2P也挂着“互联网贷款”的旗号喧嚣一时。以在线为主的业务模式省去了传统授信面谈、填表、签字等诸多线下环节,给金融消费者带来了天翻地覆的体验。此次《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的对象无疑是商业银行等持牌机构,《办法》名称虽冠以 “商业银行”,但互联网贷款的大头——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自然也不得缺席。
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后,相关部门又制定、发布了一系列配套的规定,如《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该等规定对持有境外护照或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个人的纳税义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相关人士作出一定的应对,笔者也接到了不少与之相关的咨询。现通过本文将人们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整理归纳一下,结合上述新规定以及现行有效的其他法律法规,简要地提示解决方案,以供读者参考。
2019年4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苏民再62号判决,为旷日持久的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工公司”)与扬州锻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扬锻股份”)、潘云虎等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