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丨大邦律师代理的数据库不正当竞争维权案胜诉

近日,大邦律师团队和丁香园法务团队通力合作,成功代理了一起药品说明书数据库不正当竞争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上海医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医学界)立即停止以不正当的方式使用原告观澜网络(杭州)有限公司(丁香园)的药品说明书数据库,并赔偿丁香园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本案由本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律师、骆彦劼律师代理,全案历时两年多时间。
2022-10-31 14:07:56

        近日,大邦律师团队和丁香园法务团队通力合作,成功代理了一起药品说明书数据库不正当竞争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上海医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医学界)立即停止以不正当的方式使用原告观澜网络(杭州)有限公司(丁香园)的药品说明书数据库,并赔偿丁香园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本案由本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律师、骆彦劼律师代理,全案历时两年多时间。



        表面看来,该案的事实上不难认定,丁香园用药助手花费多年时间持续制作累积沉淀的药品说明书数据库,而医学界直接将整个数据库内容不带修改搬运至医学界APP中,明显构成侵权。但实际上,该案难点在于:



        1、药品说明书数据库并非法定的被保护对象,举证上的难点在于需要追溯多年的材料,以证明原告丁香园耗费了巨大人力物力积累数据,法律适用上需要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原则性条款结合数据库的特点,说服法院确立原告丁香园的数据库应当作为可被保护的法益。



        2、从被告行为的角度,需要从技术角度证明被告医学界的数据库主要内容并非自行收集而是不劳而获。本案中,我们从每一条药品说明书的ID号、随机出现的错别字、图片等多个维度最终证明,被告医学界的数据库系大量取自原告丁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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