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期

近期,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48个州及地区对Facebook公司在社交平台屏蔽竞争对手应用访问其开放平台接口(API)的行为提起了反垄断诉讼。实际类似屏蔽在国内公司竞争中很常见,而且力度更大,比如腾讯的微信里除了屏蔽竞争对手应用的开放平台接口,还屏蔽很多竞争对手公司的域名。平台公司的屏蔽行为对竞争秩序有很大破坏,还会伤及甚至扼杀作为创新源泉的中小型初创企业,本文就Facebook反垄断诉讼案对国内平台反垄断的启示展开分析
2021-02-03 14: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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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cebook反垄断诉讼与腾讯屏蔽竞争对手法律风险

(by 游云庭)

近期,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48个州及地区对Facebook公司在社交平台屏蔽竞争对手应用访问其开放平台接口(API)的行为提起了反垄断诉讼。实际类似屏蔽在国内公司竞争中很常见,而且力度更大,比如腾讯的微信里除了屏蔽竞争对手应用的开放平台接口,还屏蔽很多竞争对手公司的域名。

平台公司的屏蔽行为对竞争秩序有很大破坏,还会伤及甚至扼杀作为创新源泉的中小型初创企业,本文就Facebook反垄断诉讼案对国内平台反垄断的启示展开分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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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商标类犯罪的规制变化

(by 叶素烁)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该修正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正案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要求,根据当前实践需要,与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商标法等衔接,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中,商标类犯罪针对的商标类型、起步刑、法定最高刑以及量刑因素都发生了变化,值得关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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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修正案(十一)》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2021年5月1日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六号

修正案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修正案强化公共卫生刑事保障,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等依法确定的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与生物安全法相衔接,增加规定了非法从事人类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犯罪,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犯罪和非法处置外来入侵物种犯罪。

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刑罚;完善非法集资犯罪规定,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10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严厉惩处非法讨债行为;完善洗钱犯罪,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明确规定为犯罪。

此外,修正案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着力打击药品“黑作坊”,将高空抛物、抢公交车方向盘、“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写入刑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惩污染环境犯罪。(来源: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20-12/27/c_1126911651.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日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四号

本次修改有以下亮点:一是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相呼应;二是明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机制;三是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四是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五是加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六是充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责任。(来源:新华网)

http://m.xinhuanet.com/2020-12/27/c_1126911646.htm


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日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五号

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

法律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法律提出,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并规定开展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

此外,法律还提出加快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推动绿色发展的相关规定,并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惩处,以法律武器保护母亲河。(来源:新华网)

http://m.xinhuanet.com/2020-12/27/c_1126911654.htm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七号

此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防活动中的指导地位;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实际,调整了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增加了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内容;充实了武装力量的任务和建设目标;着眼新型安全领域活动和利益的防卫需要,明确了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政策;根据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领导管理体制改革实际,充实完善了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制度;着眼“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强化了对军人地位和权益的保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充实了对外军事关系方面的政策制度。(来源: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12/27/c_1126911647.htm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发布文号:法释〔2020〕15号

《规定》包含以下四方面内容:一、一般规定;二、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三、衔接适用的具体规定;四、附则。

时间效力司法解释根据立法法规定,总结民事审判经验,在坚持“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

第一种例外情形就是“有利溯及”,比如: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按照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而民法典规定合同有效的,民法典施行后,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这样规定更加符合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有利于促进和鼓励交易。

第二种例外情形是新增规定的溯及适用。在民事审判领域,旧法对某一事项没有规定,而新法在总结以往理论研究成果和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的,基于维护公平正义、统一法律适用的需要,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新法的规定。比如:民法典关于保理合同的规定等。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新增规定都能溯及适用。如果适用新增规定,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则不能溯及适用。

另外,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仅有原则性规定而民法典有具体规定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可以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进行裁判说理。(来源:最高院网站)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051.html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发布文号:法释〔2020〕15号

“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共计71个条文,主要包括一般规定、保证、担保物权和非典型性担保四个部分。

关于一般规定,该部分共有24个条文,分别就适用范围、担保从属性、担保资格、公司对外担保、共同担保、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担保与破产的衔接以及其他问题作出规定。在共同担保的问题上,秉承了担保人原则上不享有相互追偿权的原则,对于当事人明确约定或者推定当事人具有互相追偿意思表示的情形,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赋予当事人之间相互追偿的权利。

关于保证,该部分共有12个条文,分别就保证类型的识别、一般保证的诉讼当事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效力、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标准、共同保证中债权人行使权利的相对效力、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撤诉是否影响保证期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期间的效力、与保证期间有关事实的审查、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提供保证、增信措施的性质方面做出规定。其中,在保证类型的识别问题上,区分了推定规则与解释规则,并对非典型保证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如何适用及衔接问题予以明确,并规定人民法院应将保证期间是否经过作为案件基本事实予以查明。对于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如何计算问题,结合审判实践经验作出了统一规定。

关于担保物权,该部分共有26个条文。其中,以权属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构成无权处分的,按善意取得处理。在权利质押部分,着力解决仓单质押中的“仓单乱象”和应收账款不存在或者虚构应收账款时该如何分配举证责任问题,有利于促进权利质押的规范操作。

关于非典型性担保,该部分共有8个条文,除了对民法典规定的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作出规定外,还规定了让与担保以及保证金。其中,明确了本解释仅适用于有追索权的保理,为尊重司法实践,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于保理人一并起诉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可以受理。

(来源:最高院网站)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82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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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提供:聂胜楠 律师 

图片说明:摄于九寨沟,四川省,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