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期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一般称“九民会议纪要”)中,对于“股东出资能否加速到期”问题持否定的意见。但这是原则性的规定,九民会议纪要同时规定,当出现股东恶意延长出资期限以逃避履行出资义务时,可以要求股东加速出资。我们于2017年办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在被告公司没有偿付能力的情形下,要求被告公司二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请得到了法院支持。在当时司法系统否定股东加速出资的大气候下,通过分析个案之特殊性,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2020-04-02 14: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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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债务人股东加速出资?—摩N达集团公司诉上海ZY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by 柏立团)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一般称“九民会议纪要”)中,对于“股东出资能否加速到期”问题持否定的意见。但这是原则性的规定,九民会议纪要同时规定,当出现股东恶意延长出资期限以逃避履行出资义务时,可以要求股东加速出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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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对加快治疗新冠肺炎仿制药上市的初步探索—简评中、美、印三国药品审批和专利制度(上篇)

(by 袁洋、林文蕾、胡红芳)

享有专利权的原研药和以仿造为主的仿制药看似是互相针对的矛盾体,这是因为社会需要在鼓励药品创新的同时,兼顾以低廉价格更大范围的造福病患。因此,“利益平衡”是两者和谐共存制度的初衷。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将仿制药上市批准与创新药品专利期满相“链接”。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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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司法部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7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是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身份证明。永久居留外国人可以凭该证证明身份从事相关活动,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外国人可以申请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几种情形。例如,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如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等,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应当向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材料,按规定接受面谈,并留存指纹等人体识别信息。永久居留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根据征求意见稿,永久居留外国人出入境时,可以从中国公民专用通道通行。永久居留外国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购买自用、自住商品住房,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适龄永久居留外国人或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国接受义务教育,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来源:司法部网站)

http://www.moj.gov.cn/news/content/2020-02/27/zlk_3242559.html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国办发〔2020〕5号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9日

《通知》提出,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一是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证监会要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试点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总体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提出在证券交易所其他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行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方案,相关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通知》明确,要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以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送查处效率。

《通知》强调,要加快清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证监会、司法部等部门要对与证券法有关的行政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有关部门要对照证券法修订后的新要求,抓紧组织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做好政策衔接。(来源:国务院网站)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2/29/content_5485074.htm


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2020〕7号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0日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一些地方出现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意见》衔接现有法律规定,提高了疫情防控法治体系的实效性。

意见明确,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特定情形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意见对制假售假、哄抬疫情防护用品价格的行为明确予以严惩。意见还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符合刑法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意见还提出,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诈骗、聚众哄抢犯罪、造谣传谣犯罪、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破坏交通设施犯罪和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等。明确要求,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19321.html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人社部发﹝2020﹞11号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0日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来源:国务院网站)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21/content_5481861.htm


5.《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发布文号:国发明电〔2020〕4号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2日

指南强调,各单位要明确防控责任,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要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来源:国务院网站)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2/22/content_5482025.htm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2020〕49号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8日

《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有关规则。一是规范在线身份认证,确保各方诉讼参与人身份真实性,实现“人、案、账号”匹配一致;二是规范网上立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在线立案申请后七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登记立案;三是大力促进在线调解,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托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平台,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四是规范诉讼材料提交。当事人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的,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提交电子化材料提供平台支撑和技术便利;五是规范在线庭审,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技术条件、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确定是否采取在线庭审方式,并明确不适用在线庭审的具体情形;六是规范在线裁判,允许具备相应条件的法官远程查阅电子卷宗、合议案件、撰写提交裁判文书等;七是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送达方式和生效标准;八是加强在线诉讼服务,要求人民法院全面升级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拓展在线诉讼服务功能,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享受全方位诉讼服务。(内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20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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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提供:杨嘉栩 行政

图片说明:摄于2020年01月,意大利 佛罗伦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