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期

一直以来,知名文学艺术作品的作品名称、角色名称等被他人注册成商标的情况大量存在,当文学艺术作品进行衍生品开发时就会遭遇重大的阻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黑子的篮球”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对该问题的理解和把握具有典型的提示意义。本期,倪挺刚律师通过这个案例介绍了中国法院系统从“商品化权”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的努力。
2019-05-29 10:28:06

从“黑子的篮球”商标无效案看法院对“商品化权”的态度

(by 倪挺刚)            

  一直以来,知名文学艺术作品的作品名称、角色名称等被他人注册成商标的情况大量存在,当文学艺术作品进行衍生品开发时就会遭遇重大的阻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黑子的篮球”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对该问题的理解和把握具有典型的提示意义。……[ 更多]


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保护中几个常见问题漫谈(之一)

(by 胡玮)

  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是企业保护自己知识产权和经营利益的常见方式。在我国,中央和许多地方往往有这方面的立法,这些立法又常在流变之中,这就导致要正确理解一时一地的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变得具有挑战性。本文是系列文章之一,讨论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约定、或不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律后果。……[ 更多]


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 号

发布日期:2017年6月28日

实施日期:2017年7月28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列入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禁止类内容共计63条,比2015版减少了30条。作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原则上不得实行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性措施。新版《目录》进一步放宽了服务业、制造业和采矿业的外资准入。其中,采矿业重点取消了非常规油气、贵金属、锂矿等领域准入限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706/t20170628_852857.html


2.《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17年7月30日

实施日期:2017年7月30日

  《办法》规定,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和关联并购的,适用备案管理。同时,新增“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手续,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变更事项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无需提供)”,“涉及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需提供获得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内容。(来源:商务部网站)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707/20170702617582.shtml


3.《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2017〕15号

发布日期:2017年6月27日

实施日期:2017年6月27日

  《规定》共五部分42条,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产生。《规定》明确提出,办案机关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规定提出,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均应当予以排除。(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7/06/id/149505.shtml


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会〔2017〕22号

发布日期:2017年7月19日

实施日期:2018年1月1日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了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今年年底开始施行,境内上市公司两年后开始施行,境内非上市公司三年后施行。(来源:财政部网站)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707/t20170719_2653110.html


5.《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发布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沪知局〔2017〕61号

发布日期:2017年5月27日

实施日期:2017年7月1日

  《办法》明确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实用新型按实际缴纳金额的50%资助,外观设计按实际缴纳金额的60%资助。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http://www.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jkww_9022/201706/t20170609_175479.shtml


本期图片:

拍摄者:仲梓聆

图片说明:宁静。摄于2015年,加拿大,温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