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能源安全领域规制商标恶意抢注及权利滥用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穿透了注册商标“权利外衣”的表象,认定我方的在先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已形成了稳定市场认知。原告系在明知涉案商标系恶意注册,且自身使用行为具有误导性的情况下,仍以涉案商标作为权利基础起诉被告,本质是将诉讼作为恶意打压竞争对手的工具,并试图通过司法程序将其不正当利益合法化,构成对诉讼权利的滥用。同时,法院裁判要旨亦强调,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市场经营者应当尊重他人合法在先权益,不得以恶意注册为基础、以诉讼为工具妨碍正当竞争。本案也为企业如何防范商标恶意抢注、维护自身合法在先权益提供了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