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董颖芳律师(专利代理人)代理的上海某医疗器械集团公司提出的申请宣告200720091582.4专利无效案件,获得专利复审委员会支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决定。该专利涉及基础医疗器械领域的基本结构,专利的无效对基础机械领域的市场发展具有决定意义。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董颖芳律师根据所涉专利的实际情况,凭借非常丰富的专业技术背景和专利纠纷处理经验,准确地确定证据搜集方向,用较低的经济成本很快完成证据收集整理,使案件在非常短时间内结案,为客户顺利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改制工作排除了重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