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邦律师事务所乔文豹律师、骆彦劼律师代理的商标抢注案获终审胜诉

本所高级合伙人乔文豹、律师骆彦劼代理的德国W公司与其前经销商上海C公司的商标抢注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本所代理的德国W公司最终胜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其终审判决中,认定原审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误,对德国W公司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维持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此前作出的有利于德国W公司的《商标争议裁定》。
2019-01-16 08:18:23

    本所高级合伙人乔文豹、律师骆彦劼代理的德国W公司与其前经销商上海C公司的商标抢注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本所代理的德国W公司最终胜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其终审判决中,认定原审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误,对德国W公司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维持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此前作出的有利于德国W公司的《商标争议裁定》。

    2012年,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定上海C公司恶意抢注了的德国W公司使用在先的商标,并据此撤销了上海C公司抢注的商标。然而,在随后的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德国W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生产的某产品和涉案商标所申请的商品是否构成“类似商品”。本所代理律师在二审程序中认为,对“类似商品”的认定不能机械地参考《类似商品和区分表》,而应综合考虑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诸多方面。德国W公司所提供证据足以证明两类商品的消费者高度一致性,应认定两类商品构成“类似商品”。二审北京高院采纳了本所律师的代理意见,并对上诉请求予以支持,最终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本案自启动商标争议程序至今,前后历时已超过三年时间。本所代理律师通过多番努力,目前已经成功撤销了上海C公司在多个类别抢注的德国W公司的商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德国W公司的权益。

    最后,大邦律师提醒商标权人,及时对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以避免陷入旷日持久的商标确权授权纠纷之中。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