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一审败诉, 小i机器人专利全部维持有效(后附判决书)

苹果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第三人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小i机器人)专利行政诉讼,今天(2014年7月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苹果败诉,小i机器人专利全部有效”。
2019-01-16 08:23:41


   苹果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第三人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小i机器人)专利行政诉讼,今天(2014年7月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苹果败诉,小i机器人专利全部有效”。

   本案由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袁洋律师、斯伟江律师代理,经过法院的公正审判,上海大邦代理的小i机器人一方获得了胜利。

   本案对于在上海进行的小i机器人诉苹果专利侵权案亦有推动作用,苹果将不能再单纯抗辩专利的有效性,案件将向侵权事实认定方面深入推进。 


判决书详见

苹果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判决书(案号:(2014)一中知行初字第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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